12月22日上午,合作发展处党支部召开集中学习会,深入学习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。会议由合作发展处处长、党支部书记刘艳主持。

会议现场
刘艳强调,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,基金会要“以公开取得信任,以信任获得支持”,这也是合作发展处践行服务校友、反哺母校使命的重要保障。她提出三点要求: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维护基金会声誉、凝聚校友力量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;二要坚持学用结合,将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的各项要求融入捐赠管理、公益项目实施等日常工作,做到依法依规、规范操作;三要强化责任担当,树立“阳光慈善”理念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监督,共同营造规范透明、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,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合作发展处副处长刘锋领学,带领与会人员进行了逐章逐节、系统深入的学习,对“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、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的规定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”等重要条款和核心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同时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、推动基金会未来发展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合作发展处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活动。大家表示要将文件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,为业务能力赋能,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、理解和运用,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内部建设水平,以更加规范的治理和透明的运作,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。
据悉,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办法要求慈善组织通过民政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基本信息、年度工作报告、财务会计报告、慈善项目进展及重大资产变动等信息。